
文章摘要:应用电子病历系统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需开展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0号)有关要求,应用电子病历系统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需开展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
从2011年至今,已有128家医院获得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高级别评价(下附具体名单)。其中,4家医院获得七级、20家医院获得六级、104家医院获得五级。根据名单我们能够看出,获高级别医院数逐年增加。
同时,有12家医院两次参评并获得更高级别评价,包括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等。
参加两次评价医院名单及取得的评价分级
128家医院中,上海和江苏的医院占比最高,其次是广东、北京和浙江。
128家医院省市分布
在区域分布中,华东地区有63家、华北和华南均有18家、西北地区有11家。
128家医院区域分布占比分析
128家医院中有41家人民医院、8家儿童医院、5家肿瘤医院、5家妇幼保健医院、4家中医院、2家口腔医院和1家眼科医院。
附: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高级别医疗机构名单(20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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